“2016年6月16日,彰化地院一审判决出炉,来台教书15年,育有一对儿女的41岁美籍男子李玛翰,因种植大麻用于控制自身躁郁症病情,被判处4年有期徒刑。——序言”
2014年台湾永靖乡彰化市的警方接到线报,“有人在租屋内种植大麻,并加工成‘大麻膏’贩售”。之后警方开始布置警力调查这个出租屋的住户情况,并安排警力长期监控。
2015年4月16日当地警方收网,抓获了美籍男子李玛翰,起出大麻216株,烘乾大麻195株,半成品1462.4公克、成品7469.8克株大麻和10棵罂粟,还查获了成套的专业种植工具和毒品提纯加工工具。李玛翰辩称,种毒品纯属自用以治疗自己躁郁症的药物,并未出售牟利,讯后依毒品罪嫌送彰化地检署侦办,检方向法院声押,法官裁定5万交保,限制住居。
2016年3月李玛翰被彰化地检署依私运管制物品进口罪及制造二级毒品起诉。同年6月16日正式审判,法院正式向美籍男子李玛翰提出公诉。彰化地院发言人、该庭审判长王义闵当庭宣判4年有期徒刑,对法官来说,这几乎是他能判的最轻刑期,在听闻判决当下,李玛翰随即表明不再上诉且不再请律师,仅说了一句:“How about kill myself?”随后,他从裤子口袋中拿出拿出预先私藏、拆成两半的剪刀,朝自己向左右两侧的颈动脉刺去,鲜血瞬间喷溅。
法官见状赶紧报警及电召救护车,将血流不止的李玛翰紧急送院。
10点30分,他被送到员林基督教医院,经急诊医师检查,因主动脉断裂,加上气管断裂,急救后不治,并在11点15分宣告死亡。
来台16年的李玛翰原担任补习班美语老师,太太是台湾彰化人,担任舞蹈老师,平常在台中市授课,大女儿读小一、小儿子上幼儿园,一家4口住彰化市。邻居说,每天中午12点半,李男会出门到附近国小接女儿回家,傍晚4、5点,一家人还会一起散步到岳父母家吃晚餐。李玛翰原本在美语补习班任职,5年前他利用返美探亲机会,携带大麻与罂粟花种子回台种植。
“但这老外真是有点孤单,常看他一人去吃麦当劳,中文也不灵光,几乎不和左邻右舍交谈,也没看过有什么朋友来相找。”邻居还表示,他的大女儿、小儿子倒是教育得很有礼貌、又活泼,看到他就叫“阿伯好!”很能和大家玩成一片。李玛翰住的房子(透天厝)、开的轿车,都是岳父母提供,应该没有经济上的问题,他和太太是在台北工作时认识,太太怀孕后两人结婚,搬到彰化市住已有9年了。
有许多媒体通过此事指责台湾的金属探测门全是摆设,政府许多工作都是摆设。也有打着医疗或者自由旗号的媒体指责台湾的法律不健全、不人道,他们认为这不过是一个美国人出于自我医疗的目的种植大麻而已,却遭遇了过于偏执的法律。
但411株的大麻,7公斤的成品,14公斤的半成品,和10棵罂粟是事实;教师的职业却有大房子和豪车也是事实;警察收到线索没有立即安排抓捕,却放了一年的长线更是事实。
在我看来,这不过是一个商人生意做赔,为了止损把命给填了进去,典型的“昆哥”结局,没有什么道德公义或者社会法律之类的问题值得讨论。
最后,祝各位飞行员和农夫安全愉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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